新校区一期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发布者:孙娣发布时间:2021-12-07浏览次数:1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委托我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校区一期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调查地块为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一期用地,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总面积28.6149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17211°,北纬31.932285°。地块四至范围:浦乌公路以东、桥河北路以南、规划新星大道以西、赵黄路以北。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15.2965m2(其中耕地11.0137m2)、建设用地10.5228m2、未利用地2.7956m2,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A31高等院校用地。

       2地块调查情况概述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总结,调查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内西侧及西北侧存在过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其余区域均为农田、水塘、农民宅基地和未利用地。经资料收集分析,调查地块西侧原金属喷涂厂(南京奥利特金属喷涂有限公司及西北侧原砖瓦厂(南二砖窑厂、南京市浦口区中辰砖厂)历史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均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扩散,降雨和人为活动引起的地表径流在调查地块内扩散和迁移;调查地块其余区域不存在潜在污染源。综上,场地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3、调查采样方案和结果

第二阶段调查将原砖瓦厂成品堆放区、原料堆场、煤渣/灰渣堆放区、烧结烟囱下方、烧结车间区域;原金属喷涂厂酸洗车间区域、喷塑车间区域、废水处理设施区域、危险废物贮存区域、锅炉区域,本次调查范围内面积总计约1m2作为重点关注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共布设了12个土壤采样点位、 6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和1个地表水采样点位(位于调查地块内南二山洪沟,邻近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并在调查地块外西南侧及南侧布设了2个土壤与地下水复合采样对照点位。

本次调查共送检63个土样(包括现场平行样7个),10个地下水样(包括现场平行样2个)和1个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选取pH重金属(12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钼、铊、锑、铍、钴;无机物(2项):氰化物、氟化物SVOCs15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芴、菲、荧蒽、苯并[g,h,i]VOCs33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 -二氯乙烯、反-1,2 -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2,3-三氯代苯、1,2,4-三氯代苯、1,2,4-三甲基苯、1,3,5-三甲基苯、二硫化碳、氯乙烷;多氯联苯类(总量)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和地表水分别加测常规指标:溶解氧、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氨氮、硫化物、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总磷、总氮。

1)地块土壤样品检出情况分析

调查地块共送检55份土壤样品。调查地块土壤样品pH值介于6.02-8.51,平均值7.52;在点位SW3原砖瓦厂烧结车间区域,深度2-2.5m土壤样品pH测得最小值6.02;在点位S1原砖瓦厂成品堆放区和SW1原砖瓦厂煤渣、灰渣堆放区,深度4-6.5m土壤样品pH测得最大值8.458.51,出现局部土壤偏酸或偏碱,其余区域土壤酸碱度无异常。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氰化物、SVOCs15项)、VOCs33项)和多氯联苯类均无检出。

检出指标有:11项重金属指标(铜、镍、镉、铅、砷、钴、锑、钼、铊、铍和汞),1项无机物指标(氟化物)以及石油烃(C10-C40);各检出指标检出率均为100%,调查地块各检出指标检出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相关标准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均不超标。

2)地块地下水样品检出情况分析

调查地块共送检8份地下水样品,根据现场采样记录单,采集的地下水样品均无色、无味、清。经检测,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为7.1-7.7,酸碱度无异常。

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常规检出指标中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检出率100%;重金属类和无机物中的氟化物、铅、汞、锑检出率100%,镉检出率12.5%;石油类检出率100%;其余指标均无检出;各检出指标检出浓度均无异常,最大检出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

3)地块内地表水检出情况分析

调查地块共送检1份地表水样品,根据现场采样记录单,采集的地表水样品微黄、无味、清。经检测,调查地块地表水样品pH值为7.7,酸碱度无异常。

调查地块地表水样品检出指标中,包括:常规指标溶解氧、硫酸盐、氯化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总磷,以及重金属及无机物指标:钴、铅、汞、砷、氟化物,以及石油类,各指标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中IV类水质标准和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但地表水总氮检出浓度为3.9mg/L,超标倍数4.8;地表水样其余指标均无检出。综上,调查地块内地表河流南二山洪沟地表水水质总氮含量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中IV类水质标准。

        4主要结论

基于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A31高等院校用地,即二类用地的标准,结合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调查结果分析,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中,重金属(12项)、无机物(2项)、SVOCs15项)、VOCs33项)、多氯联苯类(总量)、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相关标准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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