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
1. 主持部门全面工作 ;
2. 总体负责部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3. 总体负责组织落实及督办新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计划及任务;
4. 总体负责新校区建设各项沟通协调、报批、外联工作;
5. 总体负责部门各类合同审核、签订与管理;
6. 总体负责新校区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督;
7. 总体负责基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
8. 总体负责新校区现场管理问题的协调推进及重大紧急事件处理;
9. 总体负责部门内工作计划安排、资金预算编制、经费使用审批、机构、职能设置、人员分工、监督考评、工作协调等;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一):
1.具体负责新校区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
2.负责BIM项目推进执行,成果运用;
3.负责自建项目的设计沟通、工程招标、合同起草等工作;
4.负责组织好施工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5.负责施工项目的工期、质量、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投资控制、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等管理工作;
6.负责建筑材料、设备样品现场确认、核对工作;
7.负责技术资料搜集、工程会议纪要整理、图纸的保管等;
8.协助完成工程结算的协调工作和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负责工程预决算的初步审查工作;
9.负责与公建中心现场的沟通协作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二):
1. 负责组织起草、审核新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各类文件、规定;
2. 组织安排各类会议, 督促文件、合同、图纸、会议纪要等材料整理归档;
3. 做好新校区建设的信息收集和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4. 负责新校区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工作;
5. 负责新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后勤保障、支持服务以及内部日常管理;
6. 综合协调新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各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校内各部门、各学院间的对接联络;
7. 具体负责部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8. 负责部门内控建设,抓好部门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